第(3/3)页 兩下跑回床邊,將垃圾提到床底下,帶好蓋頭,懶洋洋等著新郎進來。 【冕上你怎么不戴鳳冠?】十七問道。 【“戴蓋頭是情趣,帶那個十多斤的鳳冠是受罪。”】 對話的功夫,時凜已經推開寢殿的大門。 還不等他走過去掀蓋頭,看看這個引起自己興趣的人是何模樣,蓋頭下的人先出聲了。 “談個交易如何?陛下。” 蓋頭下的聲音清越,分明是個少年的聲音。 傳聞中江家大小姐有一個一母同胞的弟弟,只是那個弟弟同被捧在手心的姐姐相比,連草芥都不如。 “江少爺難道不知,你已經欺君了嗎?”時凜眼底的興味又濃了幾分,笑道。 “我不介意陛下以欺君之罪給江家誅九族。”洛昀也笑,“如果欺君之罪不夠,還可以再加一個弒君之罪。” “朕要是誅江家九族,江少爺也跑不掉。”時凜沒有去掀蓋頭,自己拿了張凳子坐在洛昀面前。 他現在更感興趣的,是這個江少爺想要做什么。容貌一類膚淺的東西,完全可以先放一邊。 “讓你死,我可有些舍不得。” “江家小少爺十三年前就死了。” 曖昧的燭光下,少年露在外面的纖細玉足在時凜眼前緩緩化成波光粼粼的銀白色魚尾。幾個呼吸后,又變回白的發亮的雙腿。 看見魚尾的那一瞬間,時凜的呼吸都停滯一瞬。 他迅速找回理智,語氣帶著不安問道:“你的尾巴,還有其他人看見過嗎?” 洛昀噗嗤一聲笑出來。這傻子,第一時間想到的永遠是自己的安危。 “陛下不問問我是誰?不擔心我的居心?”洛昀聲音懵懂的問。 時凜順著他的話問下去:“那小人魚愿意告訴我嗎?” 十七:【6。】臉皮真厚。 洛昀將十七一尾巴拍出識海,悲傷道:【一條無家可歸的小人魚罷了。】 第(3/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