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零七章 二爷病了-《盛世重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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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欸。”
当归拿着大黄历来‘水云间‘东厢找沈重欢挑日子。不巧,萧韶九也在。当归见萧韶九在时,自动放缓了脚步。
沈重欢在榻上翻着书。萧韶九坐在一边,擦拭着一把银光闪闪,看上去很锋利的长剑。
按说擦剑和看书,怎么都整合不到一块儿。看书是雅事儿,擦剑吧,杀戮重了些。可自家姑娘和姑爷,却是一刚一柔,刚柔相济。
姑娘手上那本黄色的线装书似乎克化了,那剑锋上的锐利。
就像,姑娘克化她家姑爷一样。
“当归?”沈重欢早就注意到当归走进来的响动。
她这丫鬟平素手脚就偏重,若是故意收敛些,却还不如她惯常的样子。越是注意这脚下的轻重,就越是容易踩出声响。
“奴婢,给姑娘请安,给姑爷请安。”当归朝沈重欢和萧韶九服了服身子。
萧韶九并未抬眼看她。
当归知道,姑爷除了自家姑娘以外,对别的女人,但凡是母的,好像都有一种反感。
这种反感厌恶,无需特别表现。只稍不经意一个动作,眼神,浑身那种气质,就显而易见。
而且姑爷不像是个好说话的人,所以当归即便不怎么怕他,但也不怎么喜欢他。
“你这一早儿过来,是怎么了?”沈重欢搁下手中的一本《千金病方》,问。
当归直了直身子,将手中的大黄历递了上去:“姑娘回沈府,总要挑个日子吧。这是咱头一回回门,虽然过了三朝回门,但回门和探亲一起。挑个好日子,那可是很重要的。”
沈重欢接过大黄历翻了翻,拿不了主意:“这个,也不知道,哪一天是个晴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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