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页 笔趣阁手机端 http://m.biquwu.cc 刘易斯跟几个同学创办了一个乐队,也和一个唱片公司签约了。 他喜欢玩,也喜欢音乐。 他的目标就是成为一个国际巨星。 君爱也是一个爱玩的人,什么流行就玩什么。 刘易斯经常带她去乐队玩,她敲锣打鼓什么都会,反正跟他们几个玩的很疯。 唐恩也去乐队看过,他性子比较安静,在他们表演的时候,他就在一旁安静的听。不管多吵闹摇滚的音乐,他都能安静的听完。 没多久,刘易斯他们举行了第一次演唱会。 君爱和唐恩自然要去捧场。 他们两个坐在台下,舞台上是刘易斯他们精彩的表演。 如今的刘易斯个子已经长得很高了,他五官好看,穿着皮衣皮裤,蹬着铆钉靴子,左耳戴着一枚钻石耳钉,样子又帅又酷。 他们这个乐队刚成立不久,其实并没什么成就,不过他们每个人都长得好看,才迅速积累了一些人气。 舞台下很多都是女性观众,几乎都是冲着他们的容貌来的。 听着周围那些女人的疯狂尖叫,君爱感觉她的耳朵都要炸了。 第(1/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