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打猎-《登摩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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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多一个星期,恭家那四个都被我们的人盯住了,敢越雷池一步就得留下,不过恭三却没有任何消息。”脸色苍白的男人有气无力道。

    “那恭家的丧家犬?”领头的男人大笑着,似乎是听到了什么笑话,笑的上气不接下气道:“那恭家的丧家犬,需要管他?任由他蹦跶,他能在杭州掀起什么风浪?”

    经纬也跟着笑了笑,似乎也觉得自己问的是废话。

    “高衫,一口吞下恭家,是不是玩的太大了点?”女人终于开口道,这女人一身干净的牛仔,头发要比这个叫高衫的男人短上一截,有种英姿飒爽的味道。

    “那三个家伙都敢联手拉骆家下马,咱们咬一个恭家有什么过分的,小缨子,你这条命还不用你牵挂着。”高衫自嘲的笑笑,看着灯火通亮的湖边,伸出了双手,比起行为艺术家,更像是个神经病。

    平静的湖面,好像有了一个漩涡,无比的恐怖!

    “我们所站着的,可是这场时代风暴的中央啊,要是我们不迎合一下这气氛,还叫年轻人吗?”高衫癫狂的大笑着,或许没有人知道他说的是什么意思,不过却能让人很容易感觉到这一场盛宴的磅礴。

    “中央...”经纬这个一身病态的男人笑了又笑,露出残缺的牙齿。

    “可怕。”缨子如同看着神经病一般看着高衫与经纬,不过眼神中却遮掩不住期待。

    总是有很多无能却幸运的人生活在你所向往的世界。

    为何如此?

    而野心勃勃的自己,所拼搏的价值,到底是不是他们秀出优越感的工具。

    无疑,大多人都是悲哀的,所仰望的脸,如同嗓子一般,那么的干涩。

    想摧毁又或者改变这个世界,所以诞生这么多疯子,形成了这么一个时代风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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