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告!-《混也是一种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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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是一个作者,起点不是我的爹妈,我不是他们养大的,除了爹妈和我的至亲长辈,我和谁都这么说话,他们也许自己觉得自己挺了不起的,可是在我的眼里,他们就是一普通人而已,我需要以什么语气对待他们呢?他们做出这样的事,我连句脏话都没说,还要我怎么样?要我点头哈腰,卑躬屈膝吗?抱歉……老云不是他们养的狗,我做!不!到!

    还有,针对有人说我是起点捧起来的,说什么当时老云没有想过自己的邪神订阅会达到一万多,还说那份和约如果摆在那里,他一定二话不说就签了。

    拜托,老云一向低调,但是……我也要申明一点,老云在成为职业作家以前,也就是一年多前,梦幻现实的订阅就超过8000了,在当时说来,网游绝对的第一,全起点的订阅,也是前几名吧!我不敢说第一,但是想必也差不了多少了,我进职业作家的时候,是以网游第一人的名誉进的!

    当时之所以要和****,并且签下了那么低的薪水,是因为起点答应我给我强力包装,可事实怎么样呢?大家都有眼睛,起点一年以来对老云的包装,你们有数,我也有数!

    而且,老云对和约,一直没什么抱怨,正如大家所说的,和约是我签的,如果我不愿意签,没人逼我,貌似我以前没有就和约说过什么吧?

    可是现在既然起点下此狠手,出于道义,我还是要提醒各位一句,那和约不是你能看懂的,太多的玄机在里面了,别以为自己看的懂,真能看懂的话,杀了我我也不签!

    可老云怎么就签了呢?这就要说老云的脑子糊涂了。毕竟人生在世,和人打交道的时间、比和那些法律条文打交道的时候多。所以,老云眼中的合同,或许还比不上一句承诺来的可靠。而且,老云也没想到,这信誓旦旦的承诺,也像风一般的容易被吹走......

    在起点下此黑手之前,我绝对没说起点一句坏话,连新书的广告都不打,可是现在不同了,只要是真实的,我就会去说,就会揭露,我和起点之间,已经是敌对关系了,相打无好手,相骂无好口,起点既然都那么做了,难道你们还要我绝口不谈吗?他们怎么对我,我就得怎么对他们?

    再有就是月票的问题,也许你们不知道,在这里我告诉你们,所谓光棍不挡人财路,月票榜对我来说,一点用都没有,我就算vip月票第一,也拿不到一分奖励,至于那个彩电,我怎么也掉不出前八吧?所以彩电是稳的,轿车我没指望,我知道自己没戏,而且……我要了大家的支持,要了大家的推荐,如果还去要月票的话,你们不说我贪,我自己都不好意思了。

    既然月票榜对我没有任何的意义,那么我为什么要争这个月票榜呢?说到老云的人气,老云还是很自信的,兄弟们都无私的,全力的支持我,我相信,只要我肯要,vip月票不敢说第一,前三是没跑的,大家可以去查一查,我月票高的时候,是天天要票的,而月票之所以低下来,是因为我压根就不要票,断人财路的事,老云虽然不肖,但是还是不愿意去做的,既然我不需要,何不让给其他人。

    对于这一点,肯定有人会抓住话柄攻击我,但是大家的眼睛是雪亮的,推出手机推荐封推的时候,我几次手机推荐榜第一,但是说实在的,对于起点如此敛财手段,我个人抱鄙视的态度,一条短信一块,太贪了。

    所有公众区的读者都可以为老云作证,老云动员大家不要用手机给我投票,大家花钱买我的vip我已经很满足了,我不能让大家再担负上这个负担!

    至于和约的问题,似乎暂时不宜贴出来,我现在正在咨询律师,看看贴出来是不是违法,老云只是一普通人,在法律上的常识几乎是完全空白,自然是斗不过起点诸多法律高人的,所以请大家原谅老云的谨慎,一旦被起点抓到把柄,那老云真的万劫不复了!

    好了,今天就说到这里吧,贴出和约的事,还要经过律师的确认才能决定,总之一点,这件事老云没完,这才刚开头呢,有正义感的朋友们,和老云一起闯下去吧!

    另外,呼吁有能力,有办法的朋友,尽快联系老云,帮帮老云,为了出这口气,老云已经在准备起诉起点了,虽然明知道可能会输,但是我就是咽不下这口气,我就是要让全天下的人都知道起点的邪恶嘴脸,我是绝对不会屈服的,所有坑害我的人,都要得到应有的惩罚!

    公道自在人心,正义要靠大家伸张,拜托各位了!我不要求你们偏袒与我,请大家站在中立的立场,公平的看待这件事,这样就足够了!

    最后感谢一下一直支持老云的血红老大以及更多帮助了老云的写手们,感谢支持老云的所有朋友们,为了不给你们带来不必要的麻烦,老云就不在此一一鸣谢了。。。。。。毕竟,大家都是寻常人,还都要吃饭养家的。老云知道兄弟们的苦处......老云不会忘记这份援手之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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